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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编辑:SuperAdmin | 文章来源:转自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网 | 更新时间:1月29日 | 5709人阅读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在本校网络教育中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

2.课程负责人的条件与要求:

(1) 课程负责人要由本校教师担任,本科课程的负责人要求具有教授职称;

(2) 课程负责人要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且是课程主讲教师之一;

(3) 课程负责人应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

(4) 课程负责人要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

3.申报课程要求已在网络教育年报年检时上报或已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进行目录注册,应在学校网络教育教学平台上运行并有运行记录,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网络课件(能够支持学生网上自主学习的多媒体教学内容)、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且为学生提供远程教学支持服务。

4.申报课程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精品课程和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已被评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5.申报课程被评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和维护上网内容,在本校网络教育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设置链接,免费对外开放。如网址变更需及时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备案。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将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投入建设和维护补助经费,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办)将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推进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鼓励学校之间利用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立学分互认的共享机制。
        二、申报限额

2010年度计划评审产生60门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试点普通高校每校申报课程最多不超过3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及各省级电大参评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申报并排序,申报课程共计不超过40门。超额申报不受理。
       三、申报办法

1.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源办)承担。

2.申报学校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和申报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个人信息于35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电子信箱:dce@moe.edu.cn)。

3.申报时间为45415。申报学校登陆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精品课程申报专栏),据实填写“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网络教育)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网络教育)申报汇总表”,于截止日期前通过互联网上报。填写申报表时,重要的内容要求举证。同时,以公文格式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一份)。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报。

4.首次登录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所使用的帐号和密码分别是申报学校联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登录后可以查询到分配给申报学校的多个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由课程负责人分别申报。
   
四、其他

12010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申报学校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学习过程及支持服务过程信息等。凡因申报学校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2010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要求申报课程在本校网络教育网站主页提供开放的学习资源链接,无需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直接登录,便于各单位观摩交流。

3 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可以从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网址:http://www.jpkcnet.com/)和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cdce.cn)查询。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联系人:李平,电话:010-66097822(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资源办联系人:李亚春,电话:010-51686477;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技术支持联系人:柳吉,电话:010-598313668014

附件下载:2010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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